1. 标的物信息
1.1标的物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重载工业多旋翼无人机 | JK-X20 | 台 | 16 |
机载无线通信软件模块 | 定制 | 套 | 1 |
1.2 卖方在订立合同之时就已知悉买方所购产品及服务所要达到的技术要求,卖方应就本合 同项下提供的产品进行配置检查,以确保买方所采购产品的准确性、完整性,并能满足买方的技术要求和正常使用目的。如因产品不齐全或配置有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所需的其他产品及配件、软件等均应由卖方免费提供,以达到并能满足买方的技术要求并满足买方的使用目的。
2.交货期限、地点
2.1 交货期限:签定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买方提前 7 日通知卖方交付货物,卖方自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 5 日内在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
2.2交货地点:买方另行指定。
3、运输、保险及包装
3.1 卖方自付费用负责交货前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卖方保证以最快捷且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运输,产品的包装应适合长途运输。
3.2 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交产品原厂商(即产品制造或开发厂商)出厂证明原件(如合同标的物为软件产品,则为原厂授权买方使用其产品的授权许可原件)、原厂保修证明及送货清单各一份,并在外包装(或机壳)上加注标志。标志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及型号、数量、交货日期。
4.验收
产品验收工作分三步进行,终验完成后方视为产品验收合格,具体步骤如下:
4.1 到货验收(交货地点进行):卖方应在确定到货日期前 2 天通知买方。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代表和卖方代表根据产品清单共同清点产品箱数及外包装情况,根据外箱标识的产品名称开箱清点产品数量,卖方应提供产品的装箱单、原厂出厂证明或原厂授权许可原件(如为软件产品)及原厂保修证明各一份。对于到货验收结果,由双方签署到货证明确认。尽管另有所述,若卖方未依约提供上述到货验收资料(如原厂证明或原厂授权书原件)给买方,则视为卖方交付不合格导致产品验收不合格,卖方应纠正上述交付违约行为。
4.2 产品开箱安装加电调试初步验收(产品安装地点进行):到货验收后,买方通知卖方及时到达产品安装地点进行安装加电调试初步验收。对于软件产品卖方必须提交原厂商的许可证书原件,其中注明的用户数或使用限制必须满足本合同的规定。卖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产品安装调试后 15 个工作日内能正常运行并经甲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确认则视为初步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初步验收报告。开箱安装加电调试验收中,如发现货物损坏或缺少,或功能不符合买卖双方确定的技术协议或最终用户功能需求,卖方自付费用负责在三天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充并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若因此而导致买方被买方的最终用户索赔,全部赔偿金额应由卖方支付。
4.3 最终验收:产品安装加电调试初步验收合格后运行 3 个月,如果项目整体测试运行正常,买卖双方将邀请最终用户代表共同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5.价格及支付
5.1总价已括产品金额(包括附属配件、配套部件等费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合同总价是固定的,未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不得调整。买方除承担合同总价外,其他订立、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5.2. 本合同采用下述付款方式:
(1)完成实物交付和软件初始激活,买方确认设备外观、数量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格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
(2)完成无人机航电系统与通信模块的机载飞行测试,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格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
(3)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为买方提供合格的发票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5.3 买方发票信息及卖方收款信息详见本合同首页买卖双方信息。
6.保修和服务
6.1买方所购产品享有卖方提供的 1 年免费保修及 1 年免费现场维修服务(如有原厂商,卖方确保由原厂商提供上述保修和维修服务),软件产品享有 1 年免费升级及免费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的技术支持。
6.2保修期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合同产品出现的任何非人为故障,卖方免费为买方现场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免费更换零备件以达到设备正常运行)。保修期后,卖方应以优惠价格向买方提供维修服务和维修条件。
6.3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卖方有责任指派有经验、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和服务,卖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保修和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不超过 24 个小时。
6.4买方所购产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卖方应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否则提供备品替换,以保证买方正常使用。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