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新沂市骆马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实施的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征迁清障工作由属地镇负责,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沂市。
(2)工程总体建设内容:新建加压控藻工程及配套设施;新建藻水增压设备工程、围隔工程、输藻管道穿堤工程,工程建成后可日处理水30万m3/d。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概算约:500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双方):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4)投标申请人业绩(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蓝藻防控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双方)。
(6)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7)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开户账号:60290188000207585-0001058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 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5年5月20日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时30分,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8号
联系人:倪德亮电话:0516-88980227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9号徐州市水务局227室
联系人:郝倩电话:0516-80802297
12、监督部门:新沂市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6-80337092
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