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乡供水补充完善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兴市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城乡供水补充完善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德兴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根据《江西省德兴市“十四五”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及《德兴市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并结合项目区的具体情况,本项目建设任务为:1、延伸李宅水厂管网覆盖李宅乡宗儒村、海口镇舒湾村;2、延伸昄大水厂管网覆盖昄大乡泸口村;3、延伸张村水厂管网覆大畈村大坑坞自然村;4、延伸盘石山水厂管网覆盖张村乡南岸村的程村、罗家、樟树岭自然村;5、延伸盘石山水厂管网覆盖富家坞、祝家坟、曹家坊、直源、外直源等自然村;6、新建德兴市新岗山镇叶村集中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网覆盖叶村、余村;7、提升改造5座乡镇水厂(绕二、张村、李宅、占才、昄大水厂)、6座农村水厂(徐家、毛家畈、发木坑、港头、浆源、龙头村水厂)、1座调蓄加压站(昭林加压站);提升改造主要内容为:新建深水井,新建原水管/配水管,硬化进厂道路、新建道路排水边沟及边坡护栏,新建厂区综合车间、仓库、排泥池、加药间,硬化厂区路面,新建厂区绿化、围墙、大门及厂区智能化改造;8、建设智慧水务平台,并优先建设2个水厂的智慧水务试点;试点水厂为绕二水厂、李宅水厂(该条仅包含施工图设计部分,不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批复总投资约为4272.81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3853.24万元(其中设计费15.36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3837.88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作;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本次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注:如因国家或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五险一金视为投标单位缴纳,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