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房设备维保和驻场服务项目 JSZC-320000-JSQC-C2025-003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0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QC-C2025-0038
项目名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房设备维保和驻场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72661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9.726619万元
采购需求:
保障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房硬件设备、网络线路、办公电脑与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有效、稳定运行,建立合理、规范、适用的运维保障机制,需开展机房电气和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新风系统、门禁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对接省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数据安全设备、存储设备、大屏、视频会议等硬件设备的续保,网络线路租赁,以及驻场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最新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标书费支持现金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后概不退还。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5-11-0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国际研发总园3幢6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
(1)本公告内容里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联系人:曹云
联系电话:1890066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
电话:025-83370296
附件:采购件获取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