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1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财政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非遗转化利用及宣传推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将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附表 11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说明和要求 中“成都市天府美术馆B馆检票入口集合(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应在踏勘时间截止前到达踏勘现场,过时不候,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后果自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并对踏勘过程中人员安全负责。本次考察,供应商自愿参与,不参加考察不影响响应有效性。”更正为“考察地点:成都博物馆检票入口集合(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应在踏勘时间截止前到达踏勘现场,过时不候,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后果自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并对踏勘过程中人员安全负责。本次考察,供应商自愿参与,不参加考察不影响响应有效性。”。
更正事项2:将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4 考察要求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中“考察地点:成都市天府美术馆B馆检票入口集合(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应在踏勘时间截止前到达踏勘现场,过时不候,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后果自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并对踏勘过程中人员安全负责。)”更正为“成都博物馆检票入口集合(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应在踏勘时间截止前到达踏勘现场,过时不候,未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后果自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并对踏勘过程中人员安全负责。)”。
更正事项3:将采购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中“二、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在此基础上为非遗转化利用及宣传推介项目——天府非遗双年展主题展提供如下内容:①主题展搭建方案;②活动3D渲染视觉效果方案(展厅3整体鸟瞰图,展厅4整体鸟瞰图,及与艺术家共创的非遗艺术装置渲染作品图不少于一张);③展品备选库清单(展品总数不少于200个,全部为四川省内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包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10个,清单里需提供展品图片及所属传承人姓名及工作室)。”更正为“二、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在此基础上为非遗转化利用及宣传推介项目——天府非遗双年展主题展提供如下内容:①主题展搭建方案;②活动3D渲染视觉效果方案(整体鸟瞰图不少于一张,与艺术家共创的非遗艺术装置渲染作品图不少于一张);③展品备选库清单(展品总数不少于300个,全部为四川省内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包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10个,清单里需提供展品图片及所属传承人姓名及工作室)。 ”。
更正事项4:将采购文件 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1: 非遗转化利用及宣传推介项目——天府非遗双年展主题展初步策划方案 具体标准和要求 中“③展品备选库清单(展品总数不少于200个,全部为四川省内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包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10个,清单里需提供展品图片及所属传承人姓名及工作室)”更正为“③展品备选库清单(展品总数不少于300个,全部为四川省内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包含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少于10个,清单里需提供展品图片及所属传承人姓名及工作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5866[2026]02187,采购预算品目为C0603070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9,8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业路39号8楼
联系方式:028-81071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733379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亮、李奇达、陈艳
电话:028-87333799-602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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