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4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探寻泸州城市文化系列微记录拍摄(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文件中评分标准播放数据“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单个作品播放量超过50万且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官方媒体转发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单个作品播放量超过100万且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官方媒体转发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单个作品播放量超过500万且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官方媒体转发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总分11分。 注:上述作品不得重复计分,且需提供过往作品画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和获奖情况“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视频作品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的得5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更正为播放数据“1.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单个作品播放量在10万-50万(含50万)之间且视频时长在6分钟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4分。2.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单个作品播放量在50万-100万(含100万)之间且视频时长在6分钟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3.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单个作品播放量在100万-500万(含500万)之间且视频时长在6分钟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4.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供应商制作并发布在自有平台的单个作品播放量在500万以上且视频时长在6分钟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上述作品不得重复计分,且需提供过往作品画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 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 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泸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泸州市委大院2号楼3楼
联系方式:0830-309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渠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华升南路6号1号楼7层二单元707号
联系方式:0830-273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0830-2739918
四川渠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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