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福安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受 海口市美兰区福安中心幼儿园 委托,对海口市美兰区福安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项目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福安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项目;
1.2、项目编号:SZHR-SY-2025-08;
1.3、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书》;
1.4、采购预算:280000.00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1.7、交货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海彤路40号(海口市美兰区福安中心幼儿园);
1.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1);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核查的权利,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3.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时间:2025年 06 月 12 日 至2025年 06 月 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3.3、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 06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