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武商汇装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8FJ-05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武商汇装修改造项目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420602-04-02-509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购物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购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长虹南路16号。
建设规模:改造总面积约为29470.7平方米。主要包含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物资采购等,工程内容包含襄阳武商汇的原建筑改建、结构改造加固、装修、消防、暖通、店招更换、外立面灯箱改造等。
其他:合同估算价:2149.665166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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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初步设计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建筑、结构、机电、装饰等全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图审合格,全部的工程施工、采购、安装、配合验收、移交、竣工后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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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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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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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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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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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4)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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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08 月 16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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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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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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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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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 | ||||||||||||||||||||||
附录: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明确)。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
3.2.1(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149.665166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2)设计人员: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证书。3)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各至少配备1人,须具备有效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预算员1人,须具有《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实施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实施后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5)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在2149.665166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2.4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