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3002826005376001 | ||||
招标人 |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建设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远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1栋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476.15㎡,地下独立基础、地上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20.3m。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4日 | 开标地点 |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1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758458.61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秦建安(注册编号:桂245202106402,身份证号:450321********2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远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1202,身份证号:450332********00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1)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联办初级中学3#学生宿舍楼;(2)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5765424.67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锡洁(注册编号:桂245070800671,身份证号:452323********59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汪首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950,身份证号:452428********00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1)桂林市临桂区金山小学新区项目-1#教学办公楼、2#宿舍楼、3#体育馆;(2)桂林市临桂区冠信远辰实验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5769972.59元 | ||||||
工期 | 3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朱挺羽(注册编号:桂1452024202500378,身份证号:452226********335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4400,身份证号:450103********1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企业业绩:(1)桂鑫灵悦中心城(一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满分(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214170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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