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山阳县-2025-00282
项目名称: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3,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3,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近半年基本开户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9)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2.请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9%99%95%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B%9F%E4%B8%80%E8%BA%AB%E4%BB%BD%E8%AE%A4%E8%AF%81%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采购人全称:山阳县农业农村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阳县农业局(本级)
地址:山阳县环城路东段
联系方式:0914-872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曲江影视大厦 19 层1901室会议室
联系方式:17795675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电话:17795675528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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