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通江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需要更正内容,更正如下:
一、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选择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分包人须具有承揽相应分包工程的资质条件。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
明文件。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腾天耀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