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冷水机组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2025-04-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C53A00325001103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冷水机组维保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冷水机组维保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562030702010118
2.3 招标范围:楚雄卷烟厂卷包车间成型机组配套3台型号为MHL--Ⅲ-320BPW冷水机组,主要供给成型机组的设备冷却和工艺环节所需的冷却循环水;复烤车间主辅线光谱除杂配套使用2台型号为MHL-Ⅲ-80W冷水机组供应冷却水,冷水机组与光谱除杂为一对一供应冷却水使用模式;制丝车间主辅线光谱除杂配套使用2台型号为MHL-Ⅲ-80W冷水机组供应冷却水,冷水机组与光谱除杂为一对一供应冷却水使用模式。完成楚雄卷烟厂2025年度冷水机组维保,对冷水机组及其电控系统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达到招标人生产使用要求,满足设备正常运行。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地点:楚雄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场实施时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的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通知中标人进场实施,现场施工工期15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不含税),下不保底,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无。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现场获取、②线上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