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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支具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西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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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支具一批(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TXA-2410221390

项目名称:支具一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按照合同项采购货物,当采购金额达预算金额后,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接到甲方订货通知72小时内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在运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支具一批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1.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提供2023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费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12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信用信息 5.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以现场查询为准。 5.2 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 5.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 5.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视为无效;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响应视为无效。

(2)提供2023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承诺声明投标单位与其他投标单位无交叉控股股东、无交叉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涉嫌联合围标、 串标行为, 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 一旦中标必须坚守诚信、认真履约。

(5)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至 2025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112号

联系方式:8862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联系方式:029-89585662-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翊轩、陈一凡、张强

电话:029-89585662-807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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