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HZ01833
项目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8月19日14: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8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综合能力”中第一小项“电气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更正为:“拟配人员具有电气类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中“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档案管理或档案系统方面荣誉或奖项的,得4分”,更正为:“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档案方面荣誉或奖项,得4分。”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产品认证”第二项中“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删除,“产品认证”中第一项中“中国环保产品认证”、“产品安全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分值调整为“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得2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得2分”、“产品安全认证,得2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增加:“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整体解决方案 | (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采购人单位性质特点,根据采购人需求,拟提出核心产品的智能密集架的整体解决方案,应包含总体概述、优势与特点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整体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善、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 2.方案有待完善,得1分; 3.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2)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采购人单位性质特点,根据采购人需求,拟提出非核心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应包含总体概述、优势与特点等方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整体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善、可行、针对性强,得3分; 2.方案有待完善,得1分; 3.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0-6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年路
联系方式:0551-63503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