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F区块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F区块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F区块初步设计的批复,庆高新经初设批字〔2025〕19号
1.4 招 标 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1.5 项目业主: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孵化器一期项目-F区块
2.2 招标项目编号:FJ0510G25120400200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FJSG0510G251204002001001
2.5 建设地点: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污水处理厂南侧,铁峰村南泡北侧
2.6 建设规模:
(一)1号门卫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采暖、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本单体电源进线引自配电室。安装照明配电箱1台,电信多媒体箱1个。新建配管:SC100镀锌钢管 16.28米,SC20镀锌钢管29.2米等。敷设YJV-0.6/1kV-3*2.5mm?电力电缆31.98米,安装双管荧光灯5套,照明开关3个,插座6个,接线盒15个等。
2、给排水工程
安装灭火器保护箱1套,灭火器2具等。
3、采暖工程
本工程采暖由场区换热站提供。新建DN20焊接钢管44米,安装热量表1块,螺纹阀门12个,铸铁散热器42片等。
4、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框架结构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68.92平方米,建筑高度4.3米。喷刷防腐涂料245平方米,新建楼面砂浆防水122.41平方米,屋面卷材防水252.88平方米,散水34.42平方米,台阶 10.64平方米。安装金属窗37.62平方米,金属门2.07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214.08平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1套,金属字16个,铁艺护栏3.21平方米等
(二)2号门卫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采暖、门卫土建装饰、围墙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本单体电源进线引自配电室。安装配电箱1台,新建配管:SC100镀锌钢管 13.3米,SC20镀锌钢管25.2米等。敷设YJV-0.6/1kV-3*2.5mm?电力电缆27.88米,安装双管荧光灯2套,照明开关2个等。
2、给排水工程
安装灭火器保护箱1套,灭火器2具等。
3、采暖工程
本工程采暖由场区换热站提供。新建DN20焊接钢管31米,安装热量表1块,螺纹阀门7个等。
4、门卫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框架结构门卫室 1座,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高度4.3米。喷刷防腐涂料107.78平方米,新建楼面砂浆防水78.03平方米,屋面卷材防水52.02平方米,散水 16.01 平方米,台阶9.58平方米。安装金属窗 14.94平方米,金属门2.07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132.3平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1 套,金属字16个,铁艺护栏3.07平方米等。
5、围墙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实心砖墙81.41平方米,墙面砂浆防水69.6平方米,块料墙面809.31平方米,块料柱面540.17平方米。安装成品铁艺围栏561.11米等。
(三)控制室工程
包括电气、通风空调排烟、给排水、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照明电源进线引自厂区变配电室。安装配电箱 10 台,电信多媒体箱 1个,荧光灯30套,LED吸顶灯2套,装饰灯24套,照明开关8个,插座 26个。新建配管:SC50镀锌钢管 33.4米,SC32镀锌钢管75.96米,SC20 镀锌钢管546.51 米等。敷设电力电缆:ZBN-YJV-5*6mm?,64.14米;NH-YJNV-2*2.5mm?246.33米等。安装点型探测器25个,扬声器6个,模块箱25个,楼层显示器1 台,防火控制装置调试15个,消防广播及对讲电话主机柜2台,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 套,联动控制箱1台、远程控制箱3台等。
2、通风、空调、排烟工程
新建碳钢通风管道208.06平方米,安装轴流通风机1 台,空调器3 台,静压箱2个,安装碳钢阀门 19个等。
3、给排水工程
安装灭火器保护箱4套,灭火器8具等。
4、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控制室1座,建筑面积281.03平方米,建筑高度6.9米。新建电缆沟、地沟 1个,喷刷防腐涂料871平方米,新建屋面卷材防水283.48平方米,墙面
喷刷涂料849.63平方米,天棚喷刷涂料93.7平方米,抹灰面油漆527.77平方米,安装特种门16.5平方米,钢制防火门8.8平方米,竣工标志牌1 个等。
(四)配电室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本单体正常照明电源、应急照明常用电源进线均引自本单体低压配电柜。安装配电箱3台,普通灯10套,荧光灯52套,装饰灯45个,照明开关 15个。新建配管:SC20镀锌钢管 887.92米等,配线:ZNABV-0.45/0.75kV-2.5mm?,1106.25 米等,热镀锌扁钢接地母线 170米。安装避雷网 140米,吸顶点型探测器26个,安装模块箱 19个等。
2、给排水工程
安装灭火器保护箱6套,灭火器12具等。
3、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配电室 1座,建筑面积620.39平方米,建筑高度 10.5 米。安装钢制防火门5樘,钢木门 1樘,金属窗20樘,新建屋面卷材防水332.87平方米,保温隔热屋面290.78平方米,喷刷防腐涂料522.27平方米,新建细石混凝土楼地面475.31平方米,墙面喷刷涂料1613.17平方米,天棚喷刷涂料853.54平方米,安装金属扶手、栏杆、栏板48.91米等。
(五)消防泵房工程
包括电气、工艺、采暖、建筑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安装低压开关柜4台,配电箱4台,新建配管:SC150镀锌钢管 52.46米、SC25镀锌钢管66米等。敷设电力电缆320.1米等。
2、工艺工程
安装钢管 122.07米,焊接法兰阀门 26个,法兰32 副,软接头14个,过滤器2组,离心式泵2台,稳压给水设备 1套。敷设 DN100 镀锌钢管 28 米,DN200镀锌钢管 21 米,
安装变送单元仪表2台等。
3、采暖工程
本工程采暖由场区换热站提供。安装轴流通风机2 台,敷设钢管:DN32,25米;DN20,144.06米等,安装铸铁散热器220片,热量表1 组等。
4、建筑装饰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泵房 1座, 建筑面积312.94平方米,建筑高度6.3米。喷刷防腐涂料579.68平方米,新建屋面卷材防水342.35平方米,保温隔热屋面 298.89平方米,保温隔热墙面515.16平方米,散水62.55平方米,细石混凝土楼地面270.07平方米。墙面一般抹灰1036.21 平方米,天棚喷刷涂料447.36平方米,墙面涂膜防水667.54平方米,安装金属窗66平方米等。
(六)罐区集中泵房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采暖、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照明电源进线引自厂区变配电室。安装配电箱14台新建配管:SC25 热镀锌钢管 502.6 米,SC20热镀锌钢管1488.43米等。敷设电力电缆 1146.76米,安装监控摄像设备10台,模块箱 17个等。
2、给排水工程
新建消火栓钢管:DN100热镀锌钢管143.38米;DN65热镀锌钢管 19.6米。焊接法兰阀门7个,室内消火栓5套,灭火器20具等。
3、采暖工程
本工程采暖由场区换热站提供。安装轴流通风机12 台,新建钢管:DN40 焊接钢管 28.91 米;DN32焊接钢管 154.51米;DN20焊接钢管 285.82米等。安装铸铁散热器440片,
热量表1组等。
4、土建装饰工程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及轻钢屋架集中控制泵房1座,建筑面积587.38平方米,建筑高度5.91 米。新建砌块墙109.65平方米,细石混泥土楼地面 531.47平方米,散水 119.88 平方米,型材屋面 492.8平方米。抹灰面油漆884.47平方米,安装金属窗20樘,喷刷防腐涂料904.54平方米等。
(七)3号甲类罐区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罐区基础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本建筑物火警进线电缆引自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敷设热镀锌扁钢接地母线211.11米,新建配管:SC20热镀锌钢管482.85米;SC50热镀锌钢管 13.6米等。安装监控摄像设备4 台, 线型探测器 12米等。
2、给排水工程
手提式灭火器 16具,推车式灭火器 4组。 电熔连接塑料管200.4米,焊接法兰阀门62个,新建混凝土井4座,砖检查井12座,水封井9座,阀门井1座。法兰连接无缝钢管 1050米,安装泡沫发生器24台,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10台等。
3、罐区基础工程
新建水泥砂浆台阶面 19.8平方米,水泥砂浆抹面 471.65平方米,罐区防渗地面 465.06平方米等。
(八)液化烃罐区工程
包括电气、给排水、土建装饰工程。主要工程概况如下:
1、电气工程
本建筑物火警进线电缆引自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监控摄像设备 4台,配电箱2台,线性光纤感温探测器4个。新建配管:SC20热镀锌钢管 382.3米;SC25热镀锌钢管16.3米等。
2、给排水工程
敷设无缝钢管 571.7米,镀锌钢管415.2米,焊接法兰阀门 11个,安装报警装置6组,水喷淋喷头432个。新建阀门井1座等。
3、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罐区防渗地面412.4平方米,柔性防水350.12平方米, 压型钢型材屋面623.2平方米,安装钢檀条9.569吨,实腹钢柱7.319吨,钢梁14.349吨,钢支撑、钢拉条1.44吨等。
(九)其他工程
1、2号甲类罐区613给排水工程
手提式灭火器8具,推车式灭火器 2组,敷设塑料管63.8米,焊接法兰阀门8个,法兰8副,新建混凝土井 1座阀门井2座,砖检查井 6座,水封井6座等。
2、消防储水罐(V-40701A)工程
制作安装拱顶罐1 台,安装中压碳钢焊接法兰11 片,不锈钢换热管220米,倒流防止器1套等。
3、消防储水罐(V-40701B)工程
制作安装拱顶罐1 台,安装中压碳钢焊接法兰10片,不锈钢换热管220米,倒流防止器1套。设备绝热76.8平方米,罐体保温采用高温玻璃棉,保护层采用镀锌铁皮。罐体设备防腐蚀1956.71平方米等。
4、初期雨水池事故池土建装饰工程
新建墙面砂浆防水1119.92平方米,楼面砂浆防水952.13平方米,安装止水钢板234米,金属扶手、栏杆、栏板234米,新建保温隔热墙面2172.05平方米,细石混凝土楼地面1070平方米。井、池渗漏试验3618.09平方米等。
5、消防泵站罐区基础土建装饰工程
浇筑池底板33.63立方米,水泥砂浆抹面802.91平方米,墙面涂膜防水802.91平方米等。
2.7 合同估算价:21603745.69元
2.8 计划工期: 2026年1月10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共659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房屋建设工程
2.11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本标段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如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1 名;施工员:1 名;安全员:1 名,质量员:1 名,标准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 名;劳务员 1 名;资料员 1 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0:00至2025年12月18日00:00(5个工作日)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9%A1%BB%E5%9C%A8%E6%9C%AC%E6%9D%A1%E7%AC%AC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79。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459-8888062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
地 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4598109035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区知行大厦A座15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9-888806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地 址:大庆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楼
电 话:0459-8109298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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