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度艾滋病进口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病毒载量检测试剂(罗氏,进口) 数量:15000 预算金额(元):7200000 单位:人份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艾滋病检测试剂
标项二
标的名称:HIV抗体确证检测试剂(进口) 数量:2212 预算金额(元):442400 单位:人份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艾滋病检测试剂
标项三
标的名称:CD4检测考核质控全血(进口) 数量:180 预算金额(元):1134000 单位: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考核全区CD4淋巴细胞检测实验室、检测质量的考核样品。
标项四
标的名称:核酸提取试剂(雅培) 数量:5200 预算金额(元):405600 单位:人份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检测试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18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标项一:本次拟采购的病毒载量检测试剂(罗氏)为该中心原有设备罗氏设备配套使用的试剂,为专机专用,由于设备生产厂家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措施,目前尚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唯一性。为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只能从国内唯一授权的北京健帮汇众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74号令关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标项二:本次拟采购的HIV抗体确证检测试剂(MP)为该中心原有设备配套使用的试剂,为专机专用的配套试剂,该试剂用于其他试剂检测的不确定样本及疑难样本的验证,目前由于设备生产厂家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措施,目前尚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唯一性。为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只能从国内唯一授权的北京众丞华晔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74号令关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标项三:本次拟采购的CD4检测考核质控全血(进口)为该中心原有设备配套使用的试剂,为专机专用的配套试剂,目前由于设备生产厂家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措施,目前尚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唯一性。为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只能从国内唯一授权的乌鲁木齐瑞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74号令关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标项四:本次拟采购的核酸提取试剂为疾控中心原有进口设备雅培的配套使用试剂,为专机专用,由于设备生产厂家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措施,目前尚无可替代产品,具有唯一性,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只能从获得唯一授权的新疆国投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财政部74号令关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标项一:北京健帮汇众科技有限公司;标项二:北京众丞华晔技术有限公司;标项三:乌鲁木齐瑞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标项四:新疆国投健康医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标项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五区21号楼4层3402内416号;标项二: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嘉创二路55号1幢2层101-1265、1266;标项三: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835号广汇大厦13楼C、D座;标项四: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中路818号新世界广场商务办公综合楼21楼2108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2301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38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吴洋
联系电话:13565831720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扫描单一来源论证意见-CD4检测考核质控全血(进口).pdf (1.9 M)
扫描单一来源论证意见-核酸提取试剂(雅培,进口).pdf (2.0 M)
扫描单一来源论证意见-病毒载量检测试剂(罗氏,进口).pdf (2.0 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