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公开招 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MGMA-2025-110)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601992.29元,招标人为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乌兰察布市第四医院病房楼医疗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根据所投产品分类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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