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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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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SW0000-20251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8767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5年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专项类数据服务)运维项目主要包括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展示)、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社保基金费管理等)、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专项类数据运维服务)3个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智慧江苏税务大数据展示):2025年10月14日-2026年6月30日。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社保基金费管理等):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日常运维(专项类数据运维服务):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7.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 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见磋商公告附件)中的要求获取;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22D2+公司名称”字样。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1461737635@qq.com。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05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05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联系方式:章先生(商务):025-58528645朱先生(技术):025-58528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朱传好、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025-83370296-710、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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