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 中粤腾辉贺州富川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人中粤腾辉储能科技(富川)有限公司本工程中粤腾辉贺州富川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项目代码:2505-451123-04-01-876034)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 备案,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粤腾辉储能科技(富川)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粤腾辉贺州富川新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项目概况:本项目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200MW/800MWh,储能系统采用高压级联直挂式储能系统,电池类型采用磷酸铁锂电芯通过H桥级联技术实现高压直挂,集装箱系统户外布置。配套建设储能升压站一座,以及相应的220kV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二次设备、通信设备及无功补偿装置等。储能系统汇流至升压站35kV母线升至220kV电压等级后,采用1回220kV架空线路送出至220kV楚越变电站,并 入贺州电网。3、建设地点:贺州市富川古城镇塘贝村附近地块;土地属性为农用地(林地、一般农田),场地较为平坦,西高东低,整体较附近 道路低,站区须进行填土加高,站址总用地面积43329m²(65亩)。4、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工期: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实施;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工期:6个月,计划于 2026年2月开工,2026年7月投产。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储能系统、电气系统、项目数字化自动化智慧化运营平台(储能智脑)、站区总体布置、建 筑与结构、供排水与采暖通风系统、消防系统、送电线路工程、危大工程部分、对侧间隔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的勘察设计(包括 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及项目施工(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 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80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总价为720万元(费用构成包括:接入报告专题费为80万元、可研费为80万 元、电能质量专题费为30万元、安全评估报告费为30万元、节能报告为30万元,而勘察设计费(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为470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47280万元。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报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报价人同时具有有效的第①、②、③项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 察)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 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变电工程或送电 工程)专业设计乙或以上资质。③工程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 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报价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按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报价人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 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4、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报价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报价人(或联合体牵头单 位)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②报价人拟承担本工程勘察负责人为:具备电力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③报价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 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报价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 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 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报价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报价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 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报价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视为放弃中标资格。5、报价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 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 报价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6、关于联合体投标:6.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书(见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2报价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 复兼任,且必须为报价人正式员工。6.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7、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9:00至2026年1月20日17:00,发送投标登记材料扫描件(投标 登记材料采用压缩包方式,命名为“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名称”)。2.投标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3)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报价人公章);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报价人公章);5)联合体 协议书(如有,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6)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报价人公章)。3.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5分钟)。 五、开启时间:2026年1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购买文件的报价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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