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管大队涉案车辆清障服务和涉案财物、交安设施等物资保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一家服务商:(1)负责保管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扣留的所有涉案财物。(2)负责将民警执法中依法扣留的涉案财物(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的涉案财物)从执法现场拖移至保管场所。(3)负责保管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的交安设施等物资。(4)协助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警务活动。(5)协助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处置。(6)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扣留的涉案财物需要特殊保管的,应当按照办案单位的要求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7)成交人应当在保管合同签订后2日内开展服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5.96273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一次采购:于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政采云平台仅有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第二次采购: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公开发布二次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4时30分政采云平台仅有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一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两次废标后于2025年11月19日组织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评委对本项目进行论证,经评委对招标文件审核论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及要求,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向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采购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玉溪交运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工业区
三、公示期限
2025-11-26至2025-12-02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地址:玉溪市玉带路6号
联系电话:1398770285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44号
联系电话:0877-616921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延长线冯家冲综合楼五楼
联系电话:0877-2294948 1818774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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