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用试剂(第九批)采购项目(二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急诊炎症标志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急诊炎症标志物
标项二
标的名称:急诊心肌损伤标志物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急诊心肌损伤标志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院拟采购的急诊炎症标志物,为该院丹大DF200i的专机专用配套试剂,由于知识产权和技术限制措施其他品牌的产品均不能代替使用,产品具有唯一性,为与医院现有设备匹配,经公开招标仅有1家供应商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三十一条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国药控股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国药控股新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1.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5号2栋4层2.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215号2栋4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991-8562590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金向盾,郭越,邓雯倩
联系电话:0991-3858322 0991-3858362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迎宾路577号1栋6层601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急诊炎症标志物.pdf(2.2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