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82-00488
二 、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用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专题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水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10号7层716-719室
中标(成交)金额:2,7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4.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西安正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A座305
中标(成交)金额:588,000(元)
评审总得分: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用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专题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用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专题服务(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 (1)完善区域水权分配,编制区域水权分配研究报告。 (2)推动灌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明晰,编制营口灌区大石桥灌片用水权分配方案。 (3)加强用水权动态更新管理。 2.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 (1)深入探索用水权回购,编制营口灌区用水权回购方案。 (2)推进灌区管理单位取水权交易。 (3)创新水权交易措施,编制灌区开展水权抵质押研究报告。 3.完成水权交易系统与灌区水资源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4.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 5.注重制度建设和宣传引导 (1)制定大石桥市水权分配管理办法、大石桥市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大石桥市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营口灌区用水组织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宣传培训,梳理各项工作成果,完成试点建设总结评估。
服务要求:1.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 (1)完善区域水权分配,编制区域水权分配研究报告。 (2)推动灌区内灌溉用水户水权明晰,编制营口灌区大石桥灌片用水权分配方案。 (3)加强用水权动态更新管理。 2.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 (1)深入探索用水权回购,编制营口灌区用水权回购方案。 (2)推进灌区管理单位取水权交易。 (3)创新水权交易措施,编制灌区开展水权抵质押研究报告。 3.完成水权交易系统与灌区水资源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4.加强用水权交易监管。 5.注重制度建设和宣传引导 (1)制定大石桥市水权分配管理办法、大石桥市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大石桥市用水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营口灌区用水组织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宣传培训,梳理各项工作成果,完成试点建设总结评估。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实际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付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费用待项目资金计划下达后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质量标准:合格;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服务类
名称:大石桥市2025年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试点项目(C11990000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02包: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服务要求:02包: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服务时间:2026年4月前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甜宇、高静云、杨洪广、夏子惟、裴占奎(包组编号:001,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用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专题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28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8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0417-5833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震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25-龙港花园三期A3#楼-1#门市
联系方式:0417-6212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
电 话:183406359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用水权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专题服务
供应商名称:中国水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建量水设施(详见计量设备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西安正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