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693 |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城荔园生活区1#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荔园生活区1#商铺 |
面积/数量 | 738.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采取“2+1+2”模式,详见履约条件)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5个月(含在租赁期内,每年2月份寒假清淡期免租(合计5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5元/平方米/月(价格含税)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三年起,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西式餐饮)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232,470 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物业按现状出租,出租方只提供经营场地以及水电管线进场,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承租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承租方不得拆卸或损坏不可移动的装修装修物、设备和设施,须无偿转让给出租方,承租方若擅自拆除毁坏将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向出租方提供装修升级投入承诺书(与合同一起签订),承诺内容须包含如因经营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在租赁期满后退出经营都不会以前期投入用于承租经营项目装修升级的全部费用向出租方请求任何经济赔偿。 5.租赁保证金:为保证承租经营的安全规范运作,在签订合同之日,承租方应按照5倍租金缴纳租赁保证金(按最终成交价计算,以合同签订为准)。逾期或不缴纳租赁保证金的,出租方可延期交付房屋,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水、电等相关费用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与外界发生的吊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等纠纷均与出租方无关。 7.遵守出租方制定的经营服务范围,不得超范围经营。接受出租方的监督与管理。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将按合同约定处罚。 8.承诺师生持深圳大学城教师卡和学生卡消费直接享受9折或以上优惠,并在收银处明显标识提示。 9.为更好的服务大学城师生,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关键条款: (1)对于经营餐饮类的承租方须执行国家、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深圳大学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2)售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连锁店铺同类商品价格,并不定期推出打折优惠政策。 (3)承担经营风险以及安全责任。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应当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该保险的效力。对物业的使用或占有可能引起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或财产损失而投保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元或累计赔偿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 10.保障经营管理者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等标准,保证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如出现产品(服务)问题,经确认后将无条件接受由出租方视情节轻重及后果提出的惩罚措施(如赔偿该商品价格的十倍、赔偿医疗费用等方式)。出租方有权对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11.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履约考核采取“2+1+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合同履行2年后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总评在85分(平时考核分占70%、年度考核分占30%)以上,且承租方履约情况较好(经营餐饮类商铺的,须取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资格(含)以上,且连续2年无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可继续承租履行合约1年,以此类推。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 12.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3.承租方需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并视为同意本公告所示条件,如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违反上述条件,出租方有权取消该承租方的承租资格,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4.意向承租方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总保额达3000万(含)以上,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持有有效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员工不少于20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各员工本年度继续教育信息页截图。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本项目由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有权属说明;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6、承租方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3.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方依法注册登记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含本数); 3.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认缴注册资本达到金额数的无效; 4.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5.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p%3E 6.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为准,查询地址https://***/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EF%BC%89%EF%BC%9B%3Cp%3E 7.意向承租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意向承租方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纳税额不得为零); 10.意向承租方自2022年起至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事故,以格式自拟的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内容须包含如承租方中选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将视为违约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1.意向承租方在原出租单位未被出租方纳入招租黑名单、经营时无恶意拖欠租金、水电费等行为,不存在到期赖店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或有官司诉讼的情形,以格式自拟的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内容须包含如承租方中选发现存在上述行为的,将视为违约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承租方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正在经营的直营西式餐饮店数量不少于30家直营店【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门店清单;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③门店现场照片;④品牌或商标注册证或合法使用文件】; (2)意向承租方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具备在高等院校西式餐饮经营业绩不少于3个【证明材料:①如为租赁物业的,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协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地点或院校签订的多份协议(合同),按1个业绩计算;②如为自有物业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持有人名称需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应包括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4.验资报告或其他可证明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格式自拟的《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完整体现资格条件中第10点内容; 6.意向承租方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完整体现资格条件中第11点内容;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截图; 8.“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截图; 9.意向承租方2024年纳税证明文件; 10.意向承租方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正在经营的西式餐饮店数量不少于30家直营店的证明材料; 11.意向承租方在高等院校西式餐饮店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1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机构提供)。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32,47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0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13790752069;1562612525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南山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出租方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本项目中的物业位于深圳大学城荔园生活园区内,该物业共有两层,总面积738㎡,由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代管,限经营餐饮类项目。承租方需按照限定的经营类目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类目。 5、本次招租物业将于2025年11月30日到期。 6、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