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大庆分行驻点保安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ZZ60229FW00020022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1.4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37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主要服务内容:
(1)驻点保安人员应为大庆工行指定的营业办公场所内提供安全服务。
(2)防范警卫区域内发生抢劫、盗窃、损毁大庆工行财物和人员伤害事件的发生。
(3)维护大庆工行本部正常的办公秩序,制止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4)经双方协商,完成大庆工行临时交办的法律范围内允许的其他任务。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至第六章)
服务范围:全辖营业网点、分行机关本部大楼
服务周期:三年。
1.7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前1名的投标人为入围供应商(中标人)。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如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标准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标准不得低于中标的服务标准、价格不得高于最终中标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中标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招标人有权在项目有效期内发起价格协商。招标人不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与订单,以及不承诺实际采购量。
(3)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中标(入围)供应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条款:
(1)投标人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
(2)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服务涵盖工商银行大庆分行所辖所有网点及办公大楼,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用条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0)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3.2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本项目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yw2@zzgj.net.cn并及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李工15244622031),对于不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发送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内容、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
4)相关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查询截图;以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
5)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重大失误等事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
6)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入围),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入围资格,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7)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1)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12)承诺: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承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保安服务许可证》;
1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服务涵盖工商银行大庆分行所辖所有网点及办公大楼,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3 招标文件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3.4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上午09:00。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04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37号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459-661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王玲、李海洋
电 话:0451-81888888转3013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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