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灵山县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C、D级)配套工程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7002846007685001三、公告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7.其他要求 | (7)其他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 (7)其他要求:无 |
| 2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700 日历天 | 要求工期:1095日历天 |
| 3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付前表-报价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 (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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