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DJT2025(124)CG
二、项目名称: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汉中市山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胡家巷31号(运达批发市场北门30米)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98,600.00元 | 86.7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类(汉中市山河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主要功能或目标:对工程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为工程质量提供保证;需满足的要求: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 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 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要求 | 24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 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 398,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佩艳、晏瑞、辛永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勉县褒河右岸X226褒河桥至108国道段防洪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 0.597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勉县水利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和平路56号
联系方式:0916-3239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1B2幢1单元11301室
联系方式:029-81873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康
电话:029-81873112
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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