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农业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农业提质增效项目己在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5]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协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对闽宁扬水三干渠及其下辖南北斗渠分段进行砌护改造及局部新建,完善各类配套构筑物等。(一)渠道砌护工程:1.闽宁扬水三干渠。翻建D=1.8m渠道3.26km,改造生产桥、节制闸、斗口等渠道配套构筑物28座等。2.闽宁扬水三干渠(南段斗渠)。翻建D=1.0m渠道1.32km,新建D=0.4m渠道0.04km,改造生产桥、节制闸、农口等渠道配套构筑物20座等。3.闽宁扬水三干渠(北段斗渠)。新建D-0.8m渠道0.2km,改造斗口、节制闸等渠道配套构筑物3座等。(二)沟道治理工程:沟道整治长200m,配套新建沟道浆砌石护坡240m、沟道截水墙3座等。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其中:
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农业提质增效项目一标段:翻建闽宁三干渠U180渠2310m及配套建筑物19座,新建2#渡槽护坡(60m)1座,新建渡槽截水墙(60m)1座。
永宁县闽宁镇武河村农业提质增效项目二标段:翻建闽宁三干渠U180渠945m及配套建筑物9座;三干渠(南段斗渠)翻建U100渠1316m,农渠砌护4条(量水堰拆除,改为U40农渠)40m,及配套建筑物20座;三干渠(北段斗渠)新建U80渠195m及配套建筑物3座;沟道治理推土机推土(40m)4987.2方,渡槽护坡(180m)1座,渡槽截水墙(70m)2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最终查询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主)。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备注:(1)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
(2)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3.7 当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获得综合评价排名第一时,将按标段顺序,获得顺序靠前标段的中标资格,已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获得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由其他被推荐的投标人按排名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31日8时00分至2025年08月07日18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0元/套(含押金),请投标人根据需要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6日上午9: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6.4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6.5 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 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寻求帮助。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555678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宁县闽宁镇
邮编:750100
联 系 人:董利华
电话:0951-840398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邮编:750001
联系人:赵瑜
电话:0951-3104041
2025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