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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州市国樾华府项目设计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核字【2024】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朝阳路以南、铺心街以东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70221.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22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3、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周期20个工作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承担后续各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工作。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无资不抵债情况。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查询)。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3.1.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14:00:00
至2025-04-14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
0311-84338198电子邮箱:
jzszbb2009@126.com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晋州市国樾华府项目设计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州市康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明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晋州市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口旺角国际1812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王冠群 | 联系人:范友磊 |
电话:0311-84356679 | 电话:0311-69071657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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