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农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2.工程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2万亩,包括新建10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新建与改造提升面积比例为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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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水利相关专业、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农业农村领域投标盲盒工具 https://218.60.153.214:8888/xbox-admin/#/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4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 2.领取地点:通过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农业农村领域投标盲盒工具https://218.60.153.214:8888/xbox-admin/#/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资质要求兼投“朝阳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所有相关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按照各标段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若某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人,在后续标段再次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人,依次类推。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农交中心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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