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G-2025-032
2、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5.6.项目成果要求:本次服务期满后,实施结果须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验收单位的验收和认可。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服务期限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及2025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函中承诺即可);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领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费缴纳证明(发送时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发至hnjgzb081129@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3.售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供应商采用公司开户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名称: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0709011800000841
开户行: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行号:402491007093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10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3号楼26楼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2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0371-68982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精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10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3号楼26楼2612室
联系人:翟昊飞、王茂、杨康、许占东、石素敏
电 话:18538069073、0371-58603111
邮 箱:hnjgzb08112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昊飞、王茂、杨康、许占东、石素敏
电 话:18538069073、0371-586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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