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库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项目(桃溪水库修缮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县水库治理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项目(桃溪水库修缮提升工程)已由古田县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以复函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正源水利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古田县正源水利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中市政公用工程的小型规模;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2909(其中暂列金额7823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年7月1日11:00:00至2025年7月25日 09: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