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设施设备维修维保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对部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保,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项目名称:设施设备维修维保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2.97万元(分包询价)
5.最高限价:12.97万元
6.采购需求
包1:软仓隔离器再验证服务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维护保养及再验证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软仓隔离器 | 泰林STI-1800S | 1套 | 1.含安装环境及公用介质、仪表有效性、设备控制有效性、报警功能、压差维持能力、内置集菌仪、尘埃粒子测试、人员安全性、隔离器完整性(密闭性)、非单向流系统换气次数等各确认1次;手套完整性、除湿性能、浮游菌测试、表面微生物测试、沉降菌测试、VHP浓度及分布状态(满载)、VHP排空效果(满载)、VHP灭菌效果(满载)各确认3次,并提供纸质验证方案和再验证报告; 2.更换全部接头、转接头、过氧化氢瓶盖、补液针初滤头、泵管、PLC电池、发热芯、中间继电器、垫圈、密封圈等易损件; 3.校准压差表、过氧化氢浓度传感器、变送器、差压变送器、温度传感器等仪表并提供校准证书; 4.提供验证所需的过氧化氢指示卡、生物指示剂等耗材。 | 43600 |
包2:微生物洁净室维护保养服务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微生物洁净室 | D级洁净区域约60m2 | 1套 | 1.对洁净室和4台培养箱进行灭菌消杀工作(对嗜热脂肪芽孢杆菌灭杀率下降106); 2.更换全部初、中、高效过滤网; 3.全新风净化空调机组维护保养、空调机箱消毒; 4.管道疏通、阀门维保、风机添加润滑油、加氟等; 5.两次压差巡检调试。 | 20000 |
包3:气相、液相色谱仪维修维护保养服务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维修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气相色谱仪 | 安捷伦7890A | 1台 | 1.对所有模块(CTC自动进样器、进样口、检测器、柱温箱等)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维护、清洁、测试; 2.至少更换进样垫、分流平板、衬管O型圈、分流衬管、CTC自动进样器张力带等耗材。 | 16500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安捷伦1200 | 1台 | 1.该仪器的脱气机模块(G1322A)目前存在无法有效脱气、无法开机等故障,需先排除该仪器所有故障,并对故障模块进行全面维修; 2.对所有模块(四元泵、柱温箱、进样器、检测器等)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维护、清洁、测试; 3.至少更换泵密封垫、进样针针头/针座组件、计量泵密封垫、进样阀和柱温箱转子密封垫等耗材。 | 24600 |
包4:高效液相色谱仪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要求 | 最高限价 (元)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Thermo U3000 | 1台 | 1.维保期1年; 2.维保期内,仪器出现任何故障,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进行维修; 3.维保期内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中需要更换的仪器配件(色谱柱、保护住、进样瓶、管路、管路接头、流动相瓶除外); 4.提供适配该仪器的全新氘灯1个; 5.维保期内,至少开展一次整机全面性维护(含清洁、测试)。 | 25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对相应要求作出承诺。
2.经营范围应具备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资格和能力。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8室
3.联系人:杜老师18980329005
四、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2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采购,各分包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至少达到3家方可开启,且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至少达到3家方可进行比选,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本次询价采取 最低价法 ,即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有效报价不止1家,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如第一顺位供应商因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本采购项目,确定后一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中选供应商;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5.要求更换耗材(配件)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标明所更换耗材(配件)的厂家和单价,且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或其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并视为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更换耗材(配件)、税金、运费和工程师上门维修、安装调试、工时、差旅费等在维修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6.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和不存在本公告第五条第4项情形的承诺书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响应文件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提交,均以采购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应写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未写明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7.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日 内与采购人签定设施设备维修维保合同,供应商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设施设备维修维保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方可按本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 内完成仪器维修维保工作。
8.供应商更换的耗材(配件)必须是全新未拆封且与仪器相匹配,自维修维保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内为维修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出现维修的同一故障,供应商须在接到故障通知后 24小时 内作出响应,并在 48小时 内到现场处理,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同时参加包1、包2、包3、包4中的几项或全部报价时,应分别制作响应文件。
10.其他有关条件:合同约定。
六、凡对本次采购业务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
采购方面联系方式:杜老师 18980329005
设备状况联系方式:汤老师 18982685703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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