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韵佳府小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韵佳府小区项目监理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和韵佳府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沧审批核【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大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大运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政府回迁安置房项目,总投资
795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2174.62万元;建设规模:
沧州市和韵佳府项目位于新华区清池大道东侧、志强路南侧,占地约73.08亩,总建筑面积128593.88平方米,其中地上90290.02平方米,地下38303.86平方米,容积率:1.852,建筑密度:23.92%;绿地率:35.06%
,本次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大道东侧、志强路南侧
2.2招标范围:涉及全标段的住宅、商业、地下车库等全部建筑物,包括且不限于
:
土石方工程、降水护坡工程、桩基工程、结构基础工程、主体一次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含公区及户内等所有范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装配式专业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景观绿化、外网配套工程、节能、智能化、综合管网及室外环境、小区道路、人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含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及移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负责内部协调,组织图纸会审,对图纸设计提出可行性建议
,严审工程竣工图纸,保证实际施工与竣工图一致,并对竣工图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62.58万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6 09:00至2025-08-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
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平台使用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金额为900元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9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在线提交(方式)向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封美丽,联系电话:0317-55218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和韵佳府小区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原文链接地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