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未知物筛查及农兽药残留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 91320000746824233M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利源南路8号 | 87.14(均分制) | 1898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全自动固相萃取装置 品牌(如有):睿科SPEva08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1 单价:350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丛山、于晓萍、丛宁、吴建兴、许大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不足伍仟元按照伍仟元计取)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杭集镇龙王路6号
联系人:朱姜
联系电话:0514-87498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鼎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371号邗粮农发五楼南侧
联系人:张瀚心
联系电话:0514-82803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瀚心
电话:0514-828035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