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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室外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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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室外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19

项目概况

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室外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8706
项目名称: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室外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96853.88
最高限价(元):1696853.88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说明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主要由各相关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及技术规格要求组成。

1.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人寻求书面澄清。

2.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工程技术规格要求和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

3.本技术规格及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以下给出的工程中标注的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供应商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尤其是已充分研究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2.招标范围及内容:

(1)管线改造。室外主支供水管线改造长度约3.5公里,包含管材采购、铺设及连接工程;室内供水管线改造长度约200米,含室内管道更换及接口优化。室外供热管线改造长度约115米,含管线更新扩容。

(2)配套土建工程。地下管线开挖与回填,包括沟槽开挖、土方运输及回填压实。

(3)修复工程。道路硬化恢复(面积按实际开挖确定)、绿化带复原、施工损坏管线修复(如排水等)。

(4)附属设施建设。新建配套阀门及井室,包含井体结构施工、井盖安装、阀门安装及防腐处理;采购并安装无线远传水表并配套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功能。

(5)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工程中标方式为:包工包料。

三、工程目标要求

1.工程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规范。

参照标准:最新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工程进度

项目工期:40日历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工期说明:中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并主动克服可能给工程进度带来影响的所有因素,为避免施工噪音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中标单位必须充分考虑并主动克服夜间施工及其他可能给工程进度带来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非完备的开工手续、非完备的现场条件、雨季、恶劣天气、扰民与民扰、政府重要会议或活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因各类检查等而要求停工等可能给工程进度造成的实际影响,同时充分考虑夜间施工及节假日不休施工的费用投入。

3.工程地点: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

4.安全生产

(1)零死亡、零重伤、零职业病、零中毒;

(2)零火灾、零坍塌、零重大财产损失及负面影响事件、零群体性事件。

四、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审计部门审定价款的100%。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内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无息)。

六、施工要求

中标人承诺严格约束施工人员,必须限定在固定区域活动并统一着装。未经允许,不得在除施工场地(含进出场必经路线)外的校园其他任何区域活动,不得与工程项目建设无关的教职工和学生交谈或接触,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不文明着装、骚扰学生等行为,一经发现,处以罚金500元/人/次。

中标人须做好防尘降噪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地出入车辆需确保离场车辆不产生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须由中标人自行汇集并及时外排,不得废弃至招标人垃圾搜集设施内,发现有乱扔垃圾行为的,一经发现,处以罚金500元/人/次。

中标人须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须有专人负责,做好对接工作,服从招标人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

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以及甘井子区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以及《大连交通大学基建管理手册》相关要求。

施工期间,必须按投标文件拟派人员派驻现场,并保持稳定不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罚金。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下合理串休(节假日、周六日不得串休),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1天。招标人将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考勤管理,未达到上述要求,处罚金1000元/天。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工作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专业水平低、缺乏职业道德等)。中标人必须在10天内更换完毕,每延误一天,处以罚金1000元/天。

中标人施工期间建筑垃圾的外运、弃渣、弃土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排渣费、环保费、城市卫生费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相关项目报价中应包含此项费用,成交后招标人不再进行该项费用及由此引起工期拖延的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也不再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七、工程材料要求

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施工。

本工程所有混凝土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砂浆必须为商品砂浆。

中标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其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等须齐全,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均应为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和大连地区准入的产品。

中标人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图纸中技术参数与技术规格的要求。

招标人对材料(设备)的颜色、款式的采购不满意时可以要求中标人按同等价格调整,如调整后仍不能使招标人满意,招标人将按同等价格自行采购;成交投标人施工时所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应向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产品等级证明等;所有材料、设备、器具等均应为环保产品;招标人保留按不超过中标单位报价重新调整主材及设备的权利。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除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处罚外,中标人还须支付罚金壹万元,还应赔偿招标人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2.中标人因安全、质量、工期、环保、拖欠工资等原因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发函批评一次,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万元做为罚金。

3.中标人施工人员来招标人办公场所或政府办公场所聚集闹事,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罚金1万元/次。

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如发生人身伤害或致使招标人和第三人财产受到损失,中标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如中标人拒不赔偿的,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的工程款项中扣除由中标人承担的赔偿费用,并且中标人应每次向招标人支付罚金1万元。

5.签订本合同后,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或与他人合伙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

6.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1996)、《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场地噪音限值》、《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基本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规范、规定。

6.2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着装整齐。

6.3施工现场的布置严格按招标人审批后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按其规格、型号的不同分别堆放整齐,并应避开主要通道。

6.4做好产品保护实施和检查工作。

6.5提倡文明礼貌,杜绝打架斗殴现象,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6.6严禁随地便溺,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

6.7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排列整齐美观。

6.8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围起以示警戒。洞口、临边等危险区域张挂警示标志,以示提醒。

6.9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市民文明规范,从施工现场进出暂设区要按招标人指定路线,违者罚金500元/次。

6.10生活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清除垃圾。

7.对上述所有涉及罚金、罚款的事项,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8.中标人其他义务: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和计划报表。

(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维护设施的责任和要求: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如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扣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措施费。

(3)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竣工后做到“活完场清”,做好竣工后的清洁工作。

九、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另附)。

十、图纸(另附)。

九、项目管理班组及生产操作人员要求

名 称有关要求
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专业及学历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
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
技 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
专业及学历专业:相关专业学历:本科及以上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持证上岗
安全员持证上岗
质检员持证上岗
档案员(或资料员)持证上岗
材料员持证上岗
注册造价师持证上岗
生产操作人员要求施工现场生产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电工、司机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工种也应持证上岗,若低于上述标准,评委在量化打分时将酌情扣分。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需提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满足要求,按素质不达标扣分;项目组管理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注册造价师除外,若注册造价师为外聘人员,外聘造价师必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外聘造价师所在单位的聘用协议及与外聘造价师与其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并能真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成交后未经招标人允许擅自更换管理班组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的,罚款3-5万元。

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另附)。

十一、图纸(另附)。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截至本项目资格审查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23时00分至2025年06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不接受到付邮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磋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响应)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响应)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各供应商应于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显示开始解密后,自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到时未进行解密或解密失败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4、①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和本采购文件中“★26.磋商”规定,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须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实现,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下载并提前安装“腾讯会议”软件;②单一供应商磋商时间为5分钟左右,供应商接到磋商通知后须按要求逐一进入腾讯会议室进行磋商。如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会议,或接到磋商通知30分钟后仍未进入磋商会议,视为放弃磋商;③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在项目磋商评审环节保持畅通。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交通大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联系方式:0411-84108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和丰园17-3号
联系方式:0411-86581828
邮箱地址:yifangzb@126.com
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三角支行
账户名称: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00629000000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阳、杨斯博
电话:0411-865818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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