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T-WH-2026017 1.2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南新区派出所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1.3采购人:五河县公安局、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4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预算:工程总投资约1637万元,监理服务费21.2万元 1.6最高限价:21.2万元 1.7采购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分) 1.8采购项目内容:五河县城南新区派出所新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及接警大厅等,包含土建、安装、水电、消防、智能化、附属等工程。本次采购包括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1.9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10服务地点:五河县 1.11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程总工期21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采用资格后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2.1.1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2.1.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供应商本单位。 2.1.4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或与其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如供应商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不予认可。若合同履行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2.1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 2.2.3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上述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为准。 2.2.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链接])查询为准。 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 注: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供应商的资格;信誉要求以供应商承诺为准。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3.1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2地点:“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链接]) 3.3方式:在线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截止时间和询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4.3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相关信息在“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链接])上发布; 6.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登录“蚌埠市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网址:[链接],以下称“阳光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询比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阳光采购平台“常见问题”栏目,咨询电话:0551-62620631。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交易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发布,供应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供应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阳光采购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七、凡对本次询比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公安局、五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552-5051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2楼32层 联系人:田鑫 联系电话:1515601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