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搬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12%E6%97%A5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35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搬迁服务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搬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搬迁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 | 6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① 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②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小微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投标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③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匹配的资质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EF%BC%89%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EF%BC%89%3C/p%3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38291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采购文件咨询)、何小姐(质疑受理) 28866462、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采购文件咨询)、何小姐(质疑受理)
电 话: 28866462、 28866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