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工程已由阿勒泰地区水利局以阿地水规字[20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及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一般债券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招标人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青河县江布塔斯水库。
2.招标范围:
(1)水土保持工程标段:对枢纽工程区、管理区、道路区、导流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和输 电线路区开展土地平整、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削坡、撒播种草、防尘网苫盖等(具体详见清单)。
(2)环境保护工程标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江布塔斯水库工程大坝、溢流坝段、导流放水洞、运行管理电梯及管理站房等及配套的环保工程。(具体详见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水土保持工程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环境保护工程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水土保持工程标段、环境保护工程标段: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4-28至2025-05-1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3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水土保持工程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0 10:3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环境保护工程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20 11:0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青河县水利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河县民主北路 8 号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楼
邮政编码:836200邮政编码: 836500
联系人: 申本圣联系人: 张延梅
电话: 0906-8821065电话: 0906-6286802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