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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详见附件三)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7、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