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郑州市中原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25-GC-0849)于 2025 年 12月15日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 量 | 工 期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27240000 | 施工项目经理:韦文龙 设计负责人:朱莹 |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180日历天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7552900 | 施工项目经理:王振兴 设计负责人:黄万松 |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180日历天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6751500 | 施工项目经理:王亮 设计负责人:代鑫 |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180日历天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7111000 | 施工项目经理:陈志辉 设计负责人:张琪 |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符合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180日历天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韦文龙 | 管理人员 | 施工项目经理 | 410********6135 | 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豫1412018201900746 |
| 朱莹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211********4120 | 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 | 2019B002851 |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王振兴 | 管理人员 | 施工项目经理 | 410********2311 | 壹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豫1412018201904837 |
| 黄万松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420********1210 | 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 | T0002021200178A |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王亮 | 管理人员 | 施工项目经理 | 622********0014 | 壹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 豫1412016201900540 |
| 代鑫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412********1816 | 高级工程师(环境卫生工程) | 2024103356545 |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陈志辉 | 管理人员 | 施工项目经理 | 411********2010 | 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豫1412016201624624 |
| 张琪 | 管理人员 | 设计负责人 | 142********1014 | 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 | 202416488748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富宁县城乡垃圾一体化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云南东大门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18日 | 25306484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寮步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 东莞市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2022年11月11日 | 883000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鹤壁市山城区中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项目 | 鹤壁市山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 2023年02月09日 | 1280110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 2023年12月25日 | 5455685.9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相关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 1 | 25-GC-0849 |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 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五项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证书; (4)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5)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人员要求: 3.1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 3.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为联合体,人员须为联合体中担任相应分工成员的在职员工); 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年限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垃圾中转或处理的类似项目业绩(设计或施工类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书)。 6.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施工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各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6.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2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相应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序号 | 标段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25-GC-0849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25-GC-0849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 3 | 25-GC-0849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 4 | 25-GC-0849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 1 | 联合体牵头人:陕西建总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未通过初步评审 |
四、报价修正情况
无此项内容。
五、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9 | 7.7 | 10.1 | 9 | 7.3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9.7 | 8.9 | 10.6 | 9.7 | 8.1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 | 9.9 | 12.4 | 12 | 10.9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8.3 | 7.7 | 8.9 | 8.3 | 7 |
六、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43.2 | 39.9 | 37.5 | 39.8 | 39.3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44.4 | 42 | 40 | 42 | 41.5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2 | 45.4 | 47 | 49.5 | 48.4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39.2 | 33.8 | 28.7 | 33.7 | 27 |
七、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1 | 联合体牵头人:河南省勘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28.19 | 76.75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元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7.67 | 79.05 |
| 3 | 联合体牵头人: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91 | 88.45 |
| 4 | 联合体牵头人:征途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8.38 | 68.90 |
八、公示时间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
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十、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 1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环境卫生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西环路与028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方式:0371-86226978 传真:无 邮箱:zyqljqygs@126.com |
| 2 | 招标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单位: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 13 号 电话:0371-67122809 传真:无 邮箱:77815334@qq.com |
|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高原
2025年12月16日
20251124170919322786764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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