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X-YC2025008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施工服务入围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施工服务入围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施
工服务入围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广电辽宁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2025年有线电视网络工程建设施工服务入围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1.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
1.1.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施工服务支撑团队: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登高人员、电工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复印件:
(3)须提供投标人为登高人员、电工人员投保的1年(含)以上的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金额至少100万元)复印件。
(4)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重复;若重复则只计取一次。登高人员与电工人员可复用。
(5)在评标过程中如需要核实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向评标委员会出示,未按时提供的或不提供的均不得分。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招标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二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1.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将标书款以公对公方式汇入以下帐号,并备注招标项目编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标书款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提示========================================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机:13021234884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gsbj@163.C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