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 2512-330782-04-01-273761 |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 | 代理机构: | 名称:义乌市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N1(临时)号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宾王路68号16楼 | ||||
联系人:金工 | 联系人:沈工、吴群恺 | ||||
电话:0579-89935102 | 电话:15057968617 | ||||
标段(包)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项目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7909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3.1.9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资料:13.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在本次投标中可以不提供)”修改为“3.1.9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资料:13.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提供“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录入的系统截图页面;提供“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中拟配备所有人员所需的上岗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2、投标须知前附表“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③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以下①或②的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投标人不能提供质量监督报告的,可用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工程验收证明资料代替,且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工程验收证明资料需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任一网站)。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日期、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审计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他证明资料作为补充 ”修改为“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③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①监理委托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3、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上述内容作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0000090007909001001)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请各参投单位按答疑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3.1.9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资料:13.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本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在本次投标中可以不提供)”修改为“3.1.9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资料:13.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提供“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录入的系统截图页面;提供“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中拟配备所有人员所需的上岗证书、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2、投标须知前附表“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③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以下①或②的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①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投标人不能提供质量监督报告的,可用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工程验收证明资料代替,且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工程验收证明资料需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任一网站)。如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不能体现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日期、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应视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审计报告或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他证明资料作为补充 ”修改为“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③资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①监理委托合同;②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上述业绩证明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不予认可;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书)中载明的竣工验收面积为准。】”。3、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上述内容作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国际医疗中心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3300000090007909001001)的补充内容,如同原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表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请各参投单位按答疑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 ||||
行政监督机构: | 义乌市建设局 | 电话: | 0579-8991506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3 16:4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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