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杭桂镇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 65322425051700328001)
一、招标条件
洛浦县杭桂镇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425051700328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00.0%,招标人为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1栋创业基地以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1.主体工程:创业基地1栋,规划用地面积为3665.01 平方米(5.5亩),总建筑面积2998.82平方米,建筑基地面 积979.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20.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578.7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 地下消防水池容积为468立方(配套泵房和发电机房);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使用年限50年,地下一层耐火等级为一级, 地上三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I 级;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强弱电工程、采暖、通风工程。
2.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混凝土硬化面积为486.48平方米, 预制混凝土成品立道牙278.00米;给水管采用PE100 级聚乙烯管,管径:dn110,管长:120m, 管径:dn63,管长:30m;排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e315,管长260m,管径:De110, 管长185m; 消防管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管径:DN150, 管长:180m,管径:DN100,管长:11m。室外地下式消火栓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 共2个。10KV 电力线缆ZR-YJV22-10kV-3x95-120m, 1KV电力线缆WDZ-YJY-1kV-4x16-110m、WDZ-YJY-1kV-4x25-45m、WDZN-YJY-1kV-4x35-127m、WDZ-YJY-1kV-4x50-107m、WDZ-YJY-1kV-4x95-55m 、WDZ-YJY-1kV-4x150-140m、WDZ-YJY-1kV-4x185-100m, 七孔蜂窝管200m,1000KVA 箱式变电站1台。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425051700328001001
标段(包)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创业就业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1栋创业基地以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1.主体工程:创业基地1栋,规划用地面积为3665.01 平方米(5.5亩),总建筑面积2998.82平方米,建筑基地面 积979.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20.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578.7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3层,框架结构; 地下消防水池容积为468立方(配套泵房和发电机房);建筑主体结构的安全使用年限50年,地下一层耐火等级为一级, 地上三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I 级;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强弱电工程、采暖、通风工程。 2.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混凝土硬化面积为486.48平方米, 预制混凝土成品立道牙278.00米;给水管采用PE100 级聚乙烯管,管径:dn110,管长:120m, 管径:dn63,管长:30m;排水管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e315,管长260m, 管径:De110, 管长185m; 消防管采用钢丝网骨架复合管,管径:DN150, 管长:180m,管径:DN100,管长:11m。室外地下式消火栓井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 共2个。10KV 电力线缆ZR-YJV22-10kV-3x95-120m, 1KV电力线缆WDZ-YJY-1kV-4x16-110m 、WDZ-YJY-1kV-4x25-45m、WDZN-YJY-1kV-4x35-127m、WDZ-YJY-1kV-4x50-107m、WDZ-YJY-1kV-4x95-55m 、WDZ-YJY-1kV-4x150-140m、WDZ-YJY-1kV-4x185-100m, 七孔蜂窝管200m,1000KVA 箱式变电站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承建该工程项目班子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岗位。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5投标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工程建设云”信息为准,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注册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平台中下载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时间段应为投标人参加所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将否决其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6日到 2025年06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0:30
2.递交方法: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线上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房屋市政设施工程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并参与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请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和田不见面开标大厅培训视频—投标单位和“不见面”交易大厅必备软件),未签到的投标文件将自动退回;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在开标前提前调试投标所用的电脑,确保能正常登陆到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不见面开标系统必须是投标人用CA锁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需通过CA锁远程登录系统,无需现场参与。逾期递交或未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递交规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指2022年05月26日至今)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提供以上网址查询信息截图、截图能清晰显示公司名称、截图时间等信息(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在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名工工资联合惩治对象的,将被否决投标,需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下载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施工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本项目计划工期为5个月,2025年6月--2025年11月。
7、本项目总投资为901.8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8、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建设单位支付。
9、本项目一旦核实发现投标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申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不良行为在信用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洛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洛浦县杭桂镇人民政府 | 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建设花园小区11栋 |
联 系 人:托力木·贾纳尔 | 联 系 人:马女士 |
电话:0903-6692500 | 电话:0903-6860585 |
电子邮件:511299813@qq.com | 电子邮件:1102988518@qq.com |
2025年05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