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38220250004QA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消防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监理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38220250004QA001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消防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0-21 17:10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内容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根据投标人提问发布答疑文件 | 根据投标人提问发布答疑文件 | 根据投标人提问发布答疑文件 | ||||||
更正日期 :
2025-10-31
3、其他补充事宜
答疑文件1
致各投标人:
现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消防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监理(项目编号:E52038220250004QA001)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及企业业绩中有关类似业绩定义为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金额在 143.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因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花椒坪酒库片区消防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总体建筑面积约 10439 平方米,业绩类型并未明确哪种类型的业绩?如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请具体明确界定清楚。
回复:根据本项目投标人企业资质设置,本项目的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问题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服务期:730 日历天;相关服务期(保修):730 日历天)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的监理服务期(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为“施工期+保修期”。)两处内容不一致,请问是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监理服务期为准还是以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服务期为准?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十一条款已要求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为:施工期+保修期。暂定的施工工期730日历天,暂定相关服务期(保修)730日历天,如实施过程中施工工期延长,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若国家对相关服务期(保修)有其他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因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监理服务费。”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联 系 方 式:
0851-223857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 系 方 式:
0851-868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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