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遂昌县柘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6-331123-04-01-463254 | ||
招标人: | 名称:遂昌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大柘镇镇前路12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 ||||
联系人:俞正 | 联系人:王威 | ||||
电话:15988026952 | 电话:15057877809 | ||||
标段(包)名称: | 遂昌县柘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658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对遂昌县柘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六点内容修正原来为: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现改为: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1点内容删除原来为:11.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现改为:删除。三、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6点内容修正原来为: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 年 月、 年 月、 年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 3 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现改为: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 年 月、 年 月、 年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 3 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四、招标文件前附表10.8否决投标的情形第(2)点内容删除原来为:(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现改为:删除。五、招标文件前附表7.1.7定标委员会组成内容修正原来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现改为:定标委员会由 / 人组成。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对遂昌县柘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六点内容修正原来为: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现改为: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二、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1点内容删除原来为:11.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现改为:删除。三、招标文件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6点内容修正原来为: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 年 月、 年 月、 年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 3 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现改为:1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 年 月、 年 月、 年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 3 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四、招标文件前附表10.8否决投标的情形第(2)点内容删除原来为:(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现改为:删除。五、招标文件前附表7.1.7定标委员会组成内容修正原来为:定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现改为:定标委员会由 / 人组成。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遂昌县水利局 | 电话: | 19517928431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30 16:41:16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