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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EPC)招标公告

安徽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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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EPC)已由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5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EPC)

2.2招标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795

2.3项目类型:工程类

2.4项目实施地点:金寨县梅山镇黄林村、梅山村

2.5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装饮用水项目水源地引调水管道工程,引调水建设规模900立方米/小时,铺设输水管道,管线全长约8.0公里,管径DN400至DN500,取水附属设施建设(不含取水泵船及内部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总投资约4585万元。

2.6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含涉河建设方案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和测绘,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资料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涉河建设方案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

(3)货物采购: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不含取水泵船及内部设备)。

(4)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不含取水泵船及内部设备);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安装(不含取水泵船及内部设备);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具有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委派。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具有满足施工资质的单位委派。

备注: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相应岗位资格要求),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7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0512-581885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12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812930分。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为: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厅组织开标活动。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寨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金寨县人民政府西侧环保局二楼 

邮政编码:2373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主任

电话:0564-7350891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邮政编码:230092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 话:0551-66061236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金寨县莲花山路金寨县政府东侧

电 话:0564-7359057

11.其他注意事项

11.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11.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

1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4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1.5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11.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

11.7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1.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1.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1.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1.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12-5818851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允许方式:

第一种方式:■网银支付■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或银行转账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孙主任,电话:0564-7350776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78890666600009444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种方式: ■纸质银行保函 ■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种方式: ■电子银行保函 ■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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