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QT0401G25091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赫乡冽泉饮品厂建设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资金项目管理费、2025年省级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同江市华璟农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赫乡冽泉饮品厂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采购安装净水生产线1条、小瓶水全自动灌装生产线1条( 2000-3000瓶/小时)、桶装水全自动罐装生产线1条(5L/10L/桶,200桶/小时)及配套管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招标范围:满足正常运行需求、以及售后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本项目必须为含税全包交钥匙报价;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10.7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代理商必须持有拟投标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协议或授权书;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6.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4.%E5%A6%82%E9%81%87%E2%80%9C%E8%9E%8D%E8%B5%84%E9%9A%BE%E3%80%81%E8%9E%8D%E8%B5%84%E8%B4%B5%E3%80%81%E8%9E%8D%E8%B5%84%E6%85%A2%E2%80%9D%E7%AD%89%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4%BB%A5%E8%81%94%E7%B3%BB%E4%BD%B3%E6%9C%A8%E6%96%AF%E5%B8%82%E5%90%84%E9%93%B6%E8%A1%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4%B8%AD%E6%A0%87%E8%B4%B7%E6%AC%BE%E4%B8%9A%E5%8A%A1%EF%BC%8C%E8%B4%B7%E6%AC%BE%E8%9E%8D%E8%B5%84%E9%93%B6%E8%A1%8C%E4%B8%9A%E5%8A%A1%E5%92%A8%E8%AF%A2%E9%93%BE%E6%8E%A5%EF%BC%88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3Cp%3E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54-2927146
招 标 人:同江市华璟农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同江市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0454-298760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454-613700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