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0100G25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5〕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何家沟(建安二道街- 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段;
2.3建设规模:采用非开挖方式修复现状d900-d2400截流管线,管线长14966.97米。其中:d900管线940.26 米、d1000管线534.30米、d1200管线1032.3米、d1400管线2267.77 米、d1600管线7311.07米、d1800管线2852.23 米、d2400管线29.04米。修复检查井115座,新建检查井23座;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建设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5招标范围: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监理,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工程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项目后评价与运营维护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收尾管理、信息管理;
(2)工程设计:完成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五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提供下一步招标控价财政评审所需要的设计资料、施工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竣工验收阶段相关服务等;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全过程服务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209976.00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费1806926.40元、工程设计费3909741.44元、工程监理费2493308.1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备案,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
(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设工程相关专业);
注:①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各专业负责人。
(2)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设工程相关专业);
(3)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市政相关专业);
(4)工程监理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以上(1)、(2)、(3)、(4)条所要求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对各专业咨询服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4.3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8881/zzcxqqjl.jsp%EF%BC%89%E5%85%AC%E5%B8%83%E7%9A%84%E6%95%B0%E6%8D%AE%E4%B8%BA%E5%87%86%E3%80%82%3C/p%3E%3Cp%3E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8001/jgweb/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10号
联 系 人:闫秀丽
电 话:0451-51193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 系 人:金成博
电 话:0451-82663366 转 8010
电子邮件:hljzhongguan@163.com
日 期:2025年12月4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