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拟在开南河建设人工湿地工程142124㎡,采用生态滞留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曝气氧化塘工艺改善污水处理厂尾水出水,削减进入漾弓江的污染负荷,提升流域抵御汛期污染风险的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平面尺寸为6.0×4.0m进水泵站一座;(2)建设3.89kmPE100聚乙烯管进水管道;(3)18296㎡生态滞留塘;(4)25100人工湿地;(5)44932㎡曝气氧化塘;(6)其他配套设施及配套园建绿化。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63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47.84万元;设计费59.31万元。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1-19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0888-5161127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 | 经办人: | 牛永卫 |
| 办公电话: | 1357848111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鸿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龚珊瑚 |
| 办公电话: | 0888-3065677 | 移动电话: | 1577048517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600006001001 |
| 标段名称: |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古城分局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24 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09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三楼)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907.1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长江支流漾弓江(丽江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如下:2.5.1设计部分(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资料和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等相关资料及其它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深化,据实完成相关施工图设计工作。(2)完成本项目各专项施工图及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详勘)、现场设计伴随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跟踪服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上述设计所需相关的施工图审查和报批报建,设计相关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及图纸备案完成的全部工作。2.5.2施工部分(1)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任务,组织验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2)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2.5.3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设备、材料的质量、安全、工期等负责。2.5.4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承包企业,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 资质要求: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设计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部分: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施工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所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2-09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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