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本项目2025年登封市颍阳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于2025年08月19日在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
| 工期
(日历天)
|
1
| 河南九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97706.63
| 狄华伟
| 合格
| 120
|
2
| 河南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96727.72
| 陈涛江
| 合格
| 120
|
3
| 河南东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195859.57
| 宋成柱
| 合格
| 120
|
1.2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
类别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河南九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狄华伟
| 管理
人员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241202153129
|
2
| 河南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陈涛江
| 管理
人员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241070912010
|
3
| 河南东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宋成柱
| 管理
人员
| 项目
经理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豫241141459219
|
1.3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1
| 河南九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登封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2023年)第二标段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6月15 日
| 5860491.82
|
2
| 河南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登封市唐庄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二)
| 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
| 2024年8月13日
| 6214361.61
|
3
| 河南东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登封市君召乡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一)—2024年登封市君召乡乡级联建厂房建设项目
| 登封市君召乡人民政府
|
2024年4月 17日
| 9761888.87
|
登封市颍阳镇裴塘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办公、质检楼建设项目
| 登封市农帮手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12日
| 6501558.32
|
1.4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此无要求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2.1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3.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
2.2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九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河南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河南东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
|
2.3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序号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
1
| (1)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将排序在前10名(含10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3家不超过10家(含10家),则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招标人重新招标。
|
2.4废标情况及原因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1
| /
| /
|
2.5报价修正情况:无
2.6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2.7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2.8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三、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此项内容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第六项。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登封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
地址:登封市天中路与颍河路交叉口中禾商务广场A座13楼
电话:0371-62851800
邮箱:dfsfpbjck@126.com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登封市颍阳镇
联系人:王皓
联系方式:1553822812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浩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中禾广场C座1411
联系人:刘瑞颖
联系电话:0371-62759363
电子邮箱:zzhxgczx@126.com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